買房子第一個要回答的問題應該是究竟你能負擔起多少價錢的房子?這是每位移民買房子都要面對的課題,如何決定雖然見仁見智,但是就數字而言,下面幾點原則可以參考:
如果用盡全力來買房子,動用所有目前擁有的錢與所有能借到的,這(A) 自有資金與所能借到(B) 房屋抵押貸款的總和就是你可以負擔的最高房價。但是還要扣除以下的額外費用,剩下來的才能用來支付房價:
土地移轉稅:就像台灣特有土地增值稅,加拿大房地產交易也有一個特有的稅負,土地移轉稅,確切的稅額需要查表,但是粗估約房價的1.5%,但是若買在多倫多,這還要加倍,因為多倫多市政府也另外徵收一份。
律師費與移轉規費:台灣的房地產移轉都藉由代書,加拿大則由房地產律師擔綱,律師還幫買賣雙方保管價金直到過戶完成,這律師費大概$1000,移轉規費約$800(含產權保險 Title Insurance 的保費)。
房屋檢查費:通常在 $250 ~ $450 看房子複雜程度而定。
修繕費:這就可大可小,通常至少也要準備 $5,000 ~ $10,000,搬進去總免不了要動刀動槍的。
家具與設備更新:這真的就看房子的狀況與個人對居住的要求。
(A). 自有資金除了現金與可以變現的儲蓄外,還包括現有房子出售的淨額,即售價扣除下列費用:
仲介佣金:例如房價的5%。
律師與移轉規費:加拿大沒有土地增值稅,售屋所得若是自用住宅也不需要繳所得稅。
貸款餘額:有些貸款中途解約要繳罰款,通常是所借利率與市場的差額或三個月的利息。
(B). 房屋抵押貸款的額度雖然視金融機構而定,但是脫離不了下面三個原則,最後核貸的金額以最小值為準,原則是貸款額度不超過個人的負擔能力,也不超過擔保品的保障範圍。雖然這是為了保障貸款機構,但是也保護消費者免於過度擴張信用:
(1). 貸款上限不超過房價的八成:若超過需要另外投保房貸保險 Mortgage Insurance,除了利息較高以外,申辦費用常常是房價的幾個百分點,最高的房貸成數也往往過不了房價的95%,而且還要符合下面兩項要求。
(2). 貸款上限不超出32% 粗房貸負擔比率(Gross Debt Service) GDS: 粗房貸負擔是一個比例值,由持有房子的負擔與稅前所得相比,房貸的上限必須控制在此比例不超過 32%,前面所指的持有房子的負擔是房貸本息、房產稅、暖氣費用(以$150每年六個月計算)、與大廈管理費的總和。
例如房價$350,000,年收入$77,000, $262,500的房貸每個月本息$1,679.5,房產稅$3,100,這是一間獨立屋所以沒有大廈管理費,所以它的粗房貸負擔比例為 (($1679.5 x 12) + ($150 x 6) + $3,100) / $77,500 = 31.17%,因為小於32% 所以房貸是可核准。
(3). 貸款上限不超過40%整體債務負擔Total Debt Service Ratio (TDS):與前面的GDS類似,只是額外加上其他債務與負擔,像其他貸款、信用卡費、贍養費、子女扶養費、與其他必須的負擔,比例則從前述GDS的32% 提昇到40%,也就是說只准許所得的8% 可以用來支付其他負擔。所以若有過多的其他債務與負擔,貸款的額度還會被降低。
你能負擔的最高房價就是(A)自有資金與(B)房屋抵押貸款的總和再扣除前述的額外費用,你可以發現這其中還有很多變數,買房子之前最好先確定,也才能知道可以負擔得起多少錢的房子。
確定自有資金很直接了當,但是若需要出售現有房子,你需要確定房子所能出售的價格,雖然你的經紀Listing Agent 可以幫助你,但是也要自己有定見,合格的經紀會從近來成交的案例提供比較,幫助你決定售價與出售的時機,他也會建議你如何重新佈置,或規劃房子的行銷,以便於最短的時間取得房子配稱的價格。
確定貸款額度可以先洽商你的銀行,然後請銀行提供事前審核,或是找Mortgage Agent 給你同樣的事前審核,因為Mortgage Agent 可以同時幫你過濾數家貸款機構,有機會找到比你自己的銀行更優厚的條件。通常這事前審核都會確定給你的額度與利率,讓你購屋時能有個依據。
確定自有資金與貸款額度之後,你就能肯定房價的範圍,接下來是找到合適的房子,這個過程需要經驗,你的經紀若稱職,他將會幫助你確認房子的條件、研議合適的出價與條件並保障你的權益。
若是換房子,最好是先買房子,等確定找到值得搬的房子再賣舊房子。有人認為應該先賣自己的房子,等確定了出售後能拿到多少錢再決定買什麼樣的房子,雖然比較明確,但是風險是被迫倉促買房子,因為房子一旦成交,通常要3個月內交屋,所以必須在交屋前買到房子,否則要租短期的房子,這對於可能住一輩子的購屋決定實在太過倉促,因為就算你很確定要買什麼地方的房子,三個月內也不一定有合適的房子出售,所以最好還是找個好代理,慢慢找到合適的房子,先買後賣的風險是賣房子的不確定因素,但是有機會在買新家的時候在 Offer 上面要求,例如爭取較長的交屋期限以便順利的賣掉舊家,或甚至要求自己的房子賣掉之後新家的買賣才生效。
雖然加拿大跟台灣一樣,保障房地產權,不動產的法稅環境類似,但是實務上還是有些不同,值得台灣移民特別注意。
類似台灣的地價稅與房屋稅,這裡也對房產課稅,但是只有房產稅Property Tax一項,稅額的決定也很簡單,大家按房產價值的比例來分攤地方政府的總預算,雖然不若台灣用很複雜的公式計算,但是稅額卻高出很多,我的感覺是我以前在台北的五倍。加上地方政府預計花費在教育,消防,警察,大眾交通等方面的公共支逐年提高,每年房產稅也跟著水漲船高,增稅的幅度都超過通貨膨脹。例如多倫多估價$407,000的住宅在2010年要繳$3384的房產稅,位於近郊的Mississauga,估價$500,000的房子大概要繳$4,000,明年房產稅還可能上漲5%。每年政府都會寄來房產的估價以作為計算稅金的基礎,若有異議一定要申訴。房產稅是地方政府很重要的財源,若不按時繳交房產稅,除了高額的利息或罰款,還有被拍賣的可能。
這裡的房屋貸款也要求投保產物保險,但是保險費率比台灣高很多,例如前面所說的$500,000 的房子大概每年要繳$1000。房產保險屬於事後審查的一種保險,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雖然會詢問房子的狀況,但是大都採信所有權人的說法,很少派人來現場查看,但是一旦需要理賠,實地調查就接踵而來,檢查保險人投保時所提供的資訊是否屬實,因此隱瞞事實如房屋違規使用將很難獲得理賠,例如有些人買下獨棟房子後分隔成小房間出租,完全忽視政府對這方面的限制與防災的要求,投保的時候也往往隱瞞,出現理賠時就可能會因為沒有據實告知而被拒絕,甚至生命與財產的損失還會牽扯刑事與民事責任,很不值得。
高層公寓住宅大樓(Condominium)與台灣一樣是區分所有權,個人擁有使用的部份,公共部分是按照持分共同共有,也有管委會的設立,這裡叫做公寓公司 (Condo Corporation) 也是由所有權人組成,但是與台灣不同的是這裡的Condo Corporation 還編列資本財更新的準備金,按月向各所有權人收取,以便將來更新像電梯或屋頂等耐久財,因此管理費 Condo Fees 很高,不像台灣通常只收到清潔保全與維修而已,所以會發生電梯需要更新卻無人肯繳納的問題,這裡若不按時繳納,也可以經法院判決強制執行當事人的財產。一般公寓大廈的物業管理都委託專業的公司管理,因此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,但是Condo Corporation 的內控一樣重要,才不會發生所收的資本準備金去向不明的遺憾。
不若台灣的住商混和,大多倫多與其他加拿大的區域相同,土地使用分區嚴謹,住宅區嚴格限制非住宅方面的使用,甚至將房間分租都有限制,例如Mississauga 1995年後地下室已不准作為出租公寓。有些社區還會管制房子的外觀,車道使用等等,若干新開發的社區還會登記房屋所有權的保證(Warrant)項目,將若干限制寫在產權登記之中,因此購買時產權要查驗清楚。
以上的這些項目是比較顯著的差異,相信你會同意加拿大這方面比較強調法治,提供了比較好的居住環境。